监管松绑开启崭新时代
回顾我国资产证券化十年发展历程,剔除金融危机造成的发展停滞外,行政管制较多、发审过程冗长等因素是造成该业务发展较为缓慢的重要原因。
不过,近年来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政策逐渐放松。从2012年开始,资产证券化监管政策逐渐放松,扩大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涵盖范围,市场参与主体也进一步扩大,对于发起机构持有较低档次资产支持证券比例有所放开。
2013年12月31日,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《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风险自留比例的文件》,允许发起机构采用垂直自留的方式自留风险,不再硬性要求发起机构必须保留至少5%的次级证券。风险自留方式的放松,强化了资产证券化缓释资本压力的作用,极大地增强了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动力。
2014年11月,银监会发布《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备案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》,正式由审批制变更为备案制,银监会不再进行逐笔审批。在试点阶段,在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之前,需经银监会、人民银行的审批同意。通常而言,全部审批流程耗时长,同时,大部分入池资产剩余期限不长,时常出现审批流程还没完成,资产池中资产到期的情况,同时市场利率环境随时都在发生变化,过长的审批时间将导致发起机构错失较佳的发行窗口,这提高了发行成本。备案制之后,发行进程将大幅提速,资产证券化将迎来常态化发展阶段。